新竹縣政府停車費繳納管道僅採超商及定點代收,未規劃多元繳費方式,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增加第三方、電子支付繳費服務,提高繳費便利性及減少手續費支出

新竹縣政府新增第三方電子支付繳納停車費管道
新竹縣政府新增第三方電子支付繳納停車費管道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下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政府停車費繳納管道僅採超商及定點代收,尚未開闢其他多元繳費管道,以節省民眾交通、等待時間及避免停車費單據遺失漏繳衍生後續催繳及罰款等問題,並降低超商代收手續費,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增加第三方、電子支付繳費服務,提高繳費便利性及減少手續費支出。
新竹縣政府為便利民眾繳交停車費,於民國(下同)104年11月間辦理「104至106年新竹縣公有停車場停車繳費單委託超商代收」勞務採購,預算金額1,576萬餘元,並以每張停車費繳費單手續費4元之單價決標予4大超商(107年度調升為4.5元)。新竹縣審計室於106年6月查核發現,民眾除逾繳費期限於定點繳費外,多以超商代收方式繳費,該府爰不易與超商議價,降低代收手續費,復查臺北市、桃園市、高雄市政府為開闢多元繳費管道,除金融機構外,尚有第三方、電子支付公司或電信業者代收,其決標單價每張停車費繳費單為0元至3.35元,均較當時新竹縣政府委託超商代收手續費4元為低,收費管道亦較多元,經於106年6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新竹縣政府已於107年4月開辦第三方電子支付繳費服務(含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等),提供民眾更多元之繳費管道,且免支付代收廠商手續費。經該府統計自107年4月至108年7月止,民眾以第三方、電子支付方式繳費者計40萬餘張繳費單,金額計1,128萬餘元,以超商代收手續費4.5元核算,計減少手續費支出約183萬餘元,提高民眾繳費便利性,並減少手續費支出。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