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下稱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苗栗縣銅鑼鄉銅鑼國民小學游泳池因未積極籌措營運經費及屢次招商委外經營未果,自民國(下同)104年12月23日完工後即長期閒置;另泰安鄉士林國民小學游泳池107年度因未能聘足救生員而未開放營運,經分別函請檢討改善,已獲補助經費或聘足救生員,並均開放使用,發揮設置效益。
苗栗縣政府為培養中小學生親水能力及游泳運動習慣,90年8月至104年12月間於縣轄文山、大同、大南、大湖、士林及銅鑼等6所國民小學及獅潭國民中學設置游泳池。苗栗縣審計室於107年9月查核發現,銅鑼國民小學游泳池,於104年12月23日完工,結算金額9,058萬餘元(含活動中心工程),因未積極籌措營運經費及屢次招商委外經營未果,致游泳池長期閒置;另士林國民小學游泳池工程,於102年12月24日完工,結算金額1,640萬餘元,因學校地處偏遠,未能聘足救生員,致游泳池107年度未開放營運,經於107年12月6日分別函請各該學校檢討改善。
嗣經苗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銅鑼國民小學游泳池已於108年4月8日獲得苗栗縣政府補助營運經費148萬餘元,並於108年7月11日開放使用;另士林國民小學業於107年11月17日輔導學校週邊居民取得救生員資格,並於108年4月22日聘任,該校游泳池已於108年5月1日開放使用,有效發揮應有之效益。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國民小學及泰安鄉士林國民小學
施政主題細項:
體育、公有財產、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