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執行路平專案計畫,因更新路段未及早擇定等,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又新舊路面交接處之銑鋪平整度未達標準等,工程品質仍待提升,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該府業採取改善措施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101112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