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對於幼童逾期未接種疫苗個案有延遲通報及未建立周妥之追蹤保護機制,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建立列管機制並逐一辦理訪視,主動關懷確保弱勢兒童安全健康

六歲以下幼童疫苗接種時程
六歲以下幼童疫苗接種時程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對於6歲以下幼童逾期未接種疫苗有延遲通報及未建立逐案追蹤機制,幼童接種保護機制未周妥,經函請研謀改進,已建立列管逾期未接種幼童名冊並督導所屬衛生所逐一辦理訪視,落實催種、家訪及通報機制,主動關懷確保弱勢兒童安全健康。
衛生局民國(下同)107年度編列預算7,659萬餘元,辦理各項疫苗接種工作,依「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規定,逾期未完成預防接種幼童,由衛生所辦理催種及家訪,經家庭訪視無法找到個案或家屬等下落不明者,由衛生局彙整轄區個案函報社會局續處。臺南市審計處於107年9月查核發現,107年度截至8月底止,因幼童逾期未完成疫苗預防接種而通報社會局個案僅4案,其中2案係逾期2年餘及9個月餘始辦理家訪後函轉社會局續處,有延遲家訪及通報情事,主要係因該局未建立幼童逾期未接種個案之控管機制,由轄屬衛生所自主通報,無法有效監督未接種個案之後續通報、家訪等追蹤作業,對於幼童接種保護機制未周延,經於107年12月函請衛生局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衛生局已督促各衛生所自108年1月1日起,針對逾期未接種疫苗者,半年內至少電訪2次及家訪1次,並記錄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建置之「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無故逾期未接種者,立即於上開系統通報,並列管6歲以下接種總劑次小於5劑之高風險幼童。據衛生局統計,108年度截至6月底止,已列管上開高風險幼童計520名並逐一辦理家訪結果,通報社會局續處個案達60名,期有效預防兒童未獲妥善照護之案件,主動關懷確保弱勢兒童安全健康。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第四科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