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下稱社會局)委外辦理復康巴士營運,提供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惟預約未訂到車之人次逐年增加,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強化共乘機制,並開辦樂扶(Love)巴士到您家方案,達成交通接送分流效果,保障身心障礙者使用權益。
臺中市政府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醫、就業、就學及社會參與等外出需求,提供復康巴士交通接送服務,社會局於臺中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民國(下同)104至106年度編列5億4,412萬餘元委外辦理復康巴士營運服務。臺中市審計處於106年11月查核發現,臺中市身心障礙者人口數自104年底之119,581人,逐年增加至106年底之122,422人,104至106年度搭乘復康巴士服務人次分別為687,225人次、708,354人次、733,830人次,已逐年成長,惟預約未訂到車之情形分別為10,152人次、11,686人次、38,157人次,亦逐年增加,且日夜間共乘比率僅約5成,經於107年1月22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後續改善情形,社會局已檢討行政區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口數及就醫復健熱點接送路線,於107年2月開辦「樂扶(Love)巴士到您家」服務方案,對於在規定期限內預約復康巴士,但未能順利補位之民眾,提供共乘中型復康巴士服務,並依據契約要求委辦廠商加強宣導民眾共乘之交通接送方式。經該局統計自107年2月至108年6月底止中型復康巴士共服務5,679人次,達成交通接送分流效果;截至108年6月底止日夜間共乘計有128,264趟次,較106年同期之109,471趟次,增加18,793趟次,且預約未訂到車之情形已降低至1,145人次,保障身心障礙者使用權益。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第二科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