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民政局辦理徵兵處理作業,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強化國外就學屆齡未返國役男管控及催告作業,維護服兵役義務公平性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兵役小常識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兵役小常識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民政局(下稱民政局)與板橋等29個區公所(下稱各區公所)辦理徵兵處理作業,對於國外就學屆齡未返國役男管控及催告作業未臻周全,經促請研謀改善,已強化管控及催告作業,維護服兵役義務公平性。
民政局職司新北市轄內役政業務,每年編列兵役徵集及勤管預算1億餘元,與各區公所共同辦理徵兵處理作業,包括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及徵集等兵役行政事務。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及第13條規定,在國外就學之役男,大學、碩士及博士班就學最高年齡,分別以至24、27及30歲為限,因學制不同,最高得順延至33歲為限;鄉(鎮、市、區)公所對出境逾期未返國役男,以公文對本人、戶長或其家屬進行催告程序。新北市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7年3月抽查發現新莊、中和、板橋、新店、永和及三重等6個區公所,對於70至72年次在國外就學已屆最高年齡限制未返國役男未確實管控,其中逾1年以上始進行催告,且未完成送達程序,至將屆除役年齡始補行完成公示送達者計22人,經於107年5月14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民政局已於107年10月3日訂頒未役役男清查實施計畫,函請各區公所定期清查,強化對出境就學屆齡未返國役男管控及催告作業。截至108年3月底止,民政局及區公所已清查新北市72至77年次所有在國外就學屆齡未返國役男3,494人,對屆齡除管之未役役男,重行審視役齡期間之徵兵處理程序,並依規定完成催告作業,確保完成合法送達程序,有效維護服兵役義務公平性。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一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施政主題細項: 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