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推動行動支付繳納路邊停車費方式,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提升民眾運用行動支付繳費比率,已增加行動支付繳費宣傳及家數,增加民眾繳費便利性,並節省政府委託代辦費支出

新北市路邊停車費開單情形
新北市路邊停車費開單情形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下稱交通局)推動多元路邊停車費繳費服務,民眾大多以超商定點繳納路邊停車費,利用行動支付繳納比率偏低,致代收手續費支出龐鉅,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推廣並增加行動支付繳費業者家數,增加民眾繳納路邊停車費便利性,並節省政府支出超商等代收手續費用。
交通局為使民眾免於臨櫃繳納路邊停車費奔波不便,及單據遺失困擾,提供民眾多元路邊停車費繳費服務,其中委託超商、加油站、金融及電信等業者代收者,每張須支付2.6元至3.8元不等之手續費。新北市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6年12月查核發現,該局每年編列7,000萬元預算支付超商等業者代收手續費,106年1至10月份民眾至超商等定點繳費件數,占全部代收管道繳費件數9成以上,支付代收停車費手續費高達4,500萬餘元,而以行動支付繳納停車費50萬餘件,僅占全部代收管道繳費件數比率之3.86%,經於107年3月6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交通局已自107年4月起加強宣導推廣民眾以行動支付方式繳納路邊停車費,經交通局統計自107年4月至108年5月底止,以行動支付繳納路邊停車費計161萬餘件,占全部代收管道繳費件數比率提高至7.74%,節省手續費支出613萬餘元,並增加5家行動支付業者,增加民眾路邊停車費繳納便利性。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四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