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下稱嘉義市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6年10月查核發現,嘉義市轄內蛋雞場未全數加入雞蛋溯源系統,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輔導業者加入系統,以利食安管理,避免問題蛋發生並利源頭管理,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和權益。
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26條第2項規定,主管機關得派員赴禽畜與水產養殖場及飼料製造場,稽查其有關動物用藥品之使用情形。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亦對家禽蛋類設定相關藥品殘留標準及不得檢出項目。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提升蛋品品質及維護民眾健康,自104年9月1日起推動散裝雞蛋溯源標示制度,消費者可即時透過手機掃描或至臺灣雞蛋溯源系統查詢網站,查詢雞蛋來源畜牧場相關資訊。嘉義市審計室於106年10月查核發現,嘉義市畜牧場合計9家,其中蛋雞場共計3家,蛋雞飼養規模合計約21,500隻(約同額蛋量/每日),雖有2家已加入雞蛋溯源系統,尚有1家蛋雞飼養規模7,000隻之蛋雞場業者未加入,致未能完整建立食安鏈追蹤軌跡以管理業者產品責任,經於107年1月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嗣經嘉義市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該府業於108年6月輔導該業者加入溯源系統,完整雞蛋之食安鏈追蹤之源頭管理,使生產者對本身產品安全明確標示負責,並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和權益。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畜牧業、食品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