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下稱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布袋鎮公所(下稱布袋鎮公所)辦理好美里活動中心興建工程,因經費不足僅施作結構體工程,未設置消防設備及內部裝修,完工後無法取得使用執照,遲未能啟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籌措裝修經費完工啟用。
布袋鎮公所因好美里活動中心老舊破損及安全性不足,於民國(下同)102年7月獲內政部核定補助經費400萬元於漁村公園異地重建活動中心。嘉義縣審計室於105年2月查核發現,興建工程所需經費達798萬餘元,惟布袋鎮公所未積極籌措足額經費,仍辦理結構體工程採購,工程雖於103年11月23日竣工,卻因未設置消防設備及綠建材,無法取得使用執照,又內部裝修、屋頂防水及照明等設備無經費施作,致該活動中心遲無法啟用,周邊環境遭丟棄垃圾且雜草叢生,影響社區民眾生活品質,及未能結合好美里戶外3D彩繪提供遊客完善休憩環境,經於105年5月25日及106年5月12日分別函請嘉義縣政府及布袋鎮公所改善。
嗣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布袋鎮公所已籌措財源增設消防設備,並鋪設透水磚,使戶外地面綠建材使用率達10%以上,業於105年12月30日取得使用執照,另於107年1月23日獲嘉義縣政府補助200萬元辦理「好美里活動中心內部裝修工程」,同年11月15日完工,該活動中心於108年4月8日正式啟用,除作為村里辦公室外,並定期派員整理環境,以提供社區民眾辦理各項集會與藝文活動,及遊客休憩之場所。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第三課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布袋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