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下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政府辦理寶山鄉湳坑溪排水系統整治,未及時整建中山高速公路上游段土堤護岸,岸坡受水流沖刷已有崩毀塌陷現象,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委託新竹縣寶山鄉公所(下稱寶山鄉公所)完成護岸施作及河道疏濬清淤,提升排水防洪功能,保障溪岸居民及農作物安全。
新竹縣寶山鄉湳坑溪屬縣管區域排水系統,常因防汛期間遇上大雨,導致洪水宣洩不及而有溢堤情形,造成沿岸農地沖刷流失及原有土堤損壞,新竹縣政府於民國(下同)104年度獲經濟部水利署補助辦理湳坑溪排水(中山高上游)改善應急工程,委由寶山鄉公所辦理,施作河川護岸564公尺,工程經費1,755萬元,於104年12月完工。新竹縣審計室於105年3月派員會同新竹縣政府及寶山鄉公所人員現場查核發現,前揭工程因經費有限未完成全段護岸整建,銜接面下游段土堤護岸受水流沖刷,已有崩毀塌陷現象,影響防洪安全,經於105年5月2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新竹縣政府除已加強該區段水利設施防汛巡查外,並依「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執行期程,於107年度再次向經濟部水利署提出申請補助,獲准納入該計畫第3期(107至108年度)執行,107年3月1日委由寶山鄉公所辦理湳坑溪(寶1-2排水)斷面12-15護岸新建應急工程,接續前期工程下游段,施作護岸652公尺、固床工21座、清疏通道等,工程經費2,815萬元,於108年5月完工驗收,降低湳坑溪沿岸地區受洪災之機率,保障溪岸居民及農作物安全。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第三課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