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食品業者登錄制度,期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惟登錄作業未盡友善便民,經審計部促請改善,已建置多元登錄管道提供便民服務

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臺(非登不可)
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臺(非登不可)
審計部查核發現,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要求食品業者應辦理登錄始得營業,並每年確認申報內容,以協助衛生主管機關掌握食品業者動態資訊,作為食安管理重要資訊,惟因小型食品業者法規認知不足,登錄作業亦未盡友善便民,致半數業者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年度登錄確認作業,經函請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研謀改善,並研議採行簡易登錄及多元認證之作法。該署已新增健保卡及書面等管道供業者進行登錄或確認,以達簡政便民之效。
食藥署為健全我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食品業者動態,於民國(下同)102年6月19日修正食安法要求食品業者應辦理登錄始得營業,每年7月並應至該署非登不可平臺再確認其登錄內容,以維護食品業者登錄資料之正確性,作為食安管理重要資訊。惟審計部查核發現,小型食品業者受限於法規認知、資訊能力較為不足,加以登錄憑證採用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申請作業繁瑣不便,自行完成登錄確認作業難度高,致半數業者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須仰賴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投入大量人力輔導後,每年年底前確認率方可達成9成,顯見登錄制度設計未盡友善便民,經於107年6月函請食藥署研議簡易登錄與多元認證之可行性,以達簡政便民之效。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食藥署除持續向業者加強宣導外,並分別於108年2月及3月,新增以健保卡進行登錄,或採書面方式進行年度確認作業,期以多元管道提供業者便民服務。
發布單位: 第三廳第二科
被審核機關: 食品藥物管理署
施政主題細項: 食品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