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執行清除道路障礙勤務,未訂定勤務規劃及取締重點,致各分局執法方式不一,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訂定清除道路障礙工作執行計畫,並通函所屬分局加強執行,建立為常態勤務,保障用路人權益。
鑑於常有商家及民眾於騎樓或巷道堆積物品等路障,造成民眾通行困難,警察局為確保用路人權益及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通暢,於民國(下同)97年2月訂定清除道路障礙工作督導考核細部計畫(下稱清除路障督考計畫),由各警察分局依清除路障督考計畫,執行取締工作。新北市審計處於107年3月查核發現,警察局所屬分局106年度執行取締違規攤販,暨排除占用道路及騎樓障礙物等工作,共取締違規案件21,747件及清除移動式路障9,191件,惟警察局對於清除道路障礙工作未訂定執行計畫供各分局遵循,致部分分局未納入勤務規劃、或未對經常違規地點執行取締,執法方式存有不一致情形,經於107年5月17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警察局已於107年6月26日訂定清除道路障礙工作執行計畫,明確列示分局勤務規劃及執行重點項目,並通函所屬警察分局自107年7月起實施。據警察局統計,截至108年4月底止,各分局依上開計畫,規劃執行相關工作,10個月共取締違規案件17,674件及清除移動式路障4,353件,並建立為常態性勤務,加強宣導暨強化清除路障工作,以落實執法及保障用路人權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一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