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重劃區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之標售未臻積極,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標售土地5.72公頃,促進土地有效利用,發揮重劃效益,減少土地管理負擔

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段土地標售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地政局(下稱地政局)完成農地及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後,未積極辦理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標售,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標售土地5.72公頃,收入金額計1億4,452萬餘元,增裕重劃區後續改善經費來源,促進土地有效利用,發揮重劃效益,減少土地管理負擔。
地政局為增進土地有效利用,改善農業生產環境,辦理農地及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所需費用由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標售支應,零星集中土地係指所有權人應分配土地面積未達最小坵塊面積者,發給現金補償後,集中公開標售之土地。臺南市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4年3月查核發現,地政局自47至101年計辦理67區農地重劃及8區農村社區之土地重劃,面積合計50,208公頃,惟對於已辦竣重劃區之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未依農地重劃條例第23條及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29條規定積極辦理標售,截至103年底止,長期未標售之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面積16.22公頃,影響重劃土地使用效益,並增加土地管理負擔,經於104年5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地政局已陸續辦理抵費地及零星集中土地標售作業。經統計104至107年底止,該局已辦理7次公開標售,完成標售土地面積計5.72公頃,約35.28%,標售收入計1億4,452萬餘元,促進土地有效利用,增裕重劃區後續改善工程經費財源,減少土地管理負擔;另有0.50公頃土地清查結果為公共設施用地,已函請管理機關依法編列預算價購,其餘10公頃土地將持續辦理清查及標售。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第四科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