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到宅沐浴車服務」業務,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提升服務量能,已督促委外廠商積極招募服務人力,並於獲贈車輛即投入服務,提升沐浴服務人次,發揮長期照顧服務功能

桃園市到宅沐浴車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下稱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下稱社會局)辦理「到宅沐浴車服務」業務,委外廠商人力招募不足,服務量能有待提升,經促請檢討改善,已督促廠商積極招募服務人力,並於獲贈車輛後即投入服務,提升沐浴服務人次,發揮長期照顧到宅沐浴服務功能。
社會局為落實在地老化之理念,透過人本專業沐浴服務,重視失能長者身體清潔之個別需求,擴大推展到宅沐浴服務,提供多元普及可近之沐浴服務,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到宅沐浴車服務」業務,民國(下同)104年度獲衛生福利部補助220萬元購置到宅沐浴車1輛,並自105年1月起委外廠商辦理到宅沐浴服務,105及106年度預計提供服務各為720人次。桃園市審計處於106年9月查核發現,社會局106年度編列117萬餘元辦理到宅沐浴服務業務,委外廠商服務人力招募不足,惟該局未督促其積極辦理人員招募作業,105及106年度截至8月底止,實際服務僅分別為145人次(20.14%)及33人次(4.58%),服務量能有待提升,經於106年11月27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桃園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社會局已督促廠商積極辦理人員招募並於107年1月投入到宅沐浴服務,滿足民眾需求,據該局統計107年度實際服務426人次,較106年度之116人次增加310人次;且於國際獅子會108年3月19日捐贈2輛到宅沐浴車後,即於同年5月1日投入服務,每年度預計增加服務900人次,將有效提升服務量能,提供安全、舒適、尊重之到宅沐浴服務,減輕照顧者家庭壓力,發揮長期照顧服務功能。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第三科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