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辦理公共自行車建置及營運管理計畫,學區週邊熱門通勤站屢經客訴無車可借或無位可還,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已增設借還車柱並強化車輛調度,提升服務品質

苗栗縣學區週邊車柱
審計部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下稱苗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苗栗縣政府自民國(下同)107年1月起辦理公共自行車建置及營運管理計畫,惟學區週邊熱門通勤站屢經客訴無車可借或無位可還,經建請檢討改善,該府已協調取得用地於學區週邊熱門站點增設借還車柱15柱,並督促營運廠商強化車輛調度,增加每日可借還量148車次,提升服務品質。
苗栗縣政府為發展公共自行車結合大眾運輸,自107年1月起委託微笑單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苗栗縣公共自行車建置及營運管理計畫,經費8,700萬元,履約期間7年,預計建置30處租賃站,提供1,200輛自行車供民眾租借使用,並自107年6至9月間陸續開通啟用30站,騎乘人次達20萬次。苗栗縣審計室於107年10月查核發現,107年6至10月平均每月借出5萬餘車次,以學區週邊通勤站最為熱門,惟因學生通勤尖峰時間車輛借還調度不及,致無車可借或無位可還之客訴案件單月達21件與16件,經於107年10月31日建請研謀改善。
嗣經苗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苗栗縣政府已於107年12月5日協商取得用地於學區週邊熱門站點增設借還車柱15柱,且每月召開營運檢討會議,督促廠商強化車輛調度,增加每日可借還量148車次,經苗栗縣政府統計,學區週邊客訴無車可借或無位可還案件,已自107年10月之21件及16件,減少至108年3月之3件與7件,有效提升公共自行車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苗栗縣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苗栗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