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辦理水域駐點勤務,經審計機關促請提高民間救難團體支援,已協調民間相關協會團體增援駐點勤務,降低消防人員工作負荷,確保災害防救量能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防溺宣導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下稱消防局)為維護民眾從事水域活動安全,編排消防人員駐點危險水域,執行警戒救生勤務,加重消防人員工作負荷,經促請提高民間救難團體支援,已協調民間相關協會團體增援駐點勤務,降低消防人員工作負荷,確保災害防救量能。
消防局為維護民眾從事水域活動安全,民國(下同)106年度編列預算742萬元購置水域救生器材,並於4至9月期間辦理消防人員水域救援訓練,以強化救生器材操作及救援能力,暨勘查轄管水域,針對易發生溺水之危險水域,加強編排巡邏及駐點救生警戒勤務,以降低溺水意外事件發生。新北市審計處於107年4月查核發現,消防人員危險水域駐點非屬法定任務,惟消防局106年4至9月期間編排消防人員駐點危險水域共30處,總計動員2,184人次執行警戒救生勤務,加重消防人員工作負荷,有待研議提高民間救難團體增援危險水域駐點等勤務之可行性,經於107年6月12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消防局已自107年7月起陸續協調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水上安全工作大隊暨各區救生隊、新北市水上安全救生協會、新北市救難協會及新北市救生員教育服務推廣協會等民間救難團體,增派具水域救援能力義務人員協助危險水域駐點等勤務,107年7至9月協調民間救難團體增援駐點勤務8處、5,256人次,減少消防人員駐點12處、284人次。又自108年4月起民間救難團體已再增援駐點勤務2處、1,160人次,減少消防人員駐點2處、250人次,逐步降低消防人員危險水域駐點勤務負荷,確保災害防救量能。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一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