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文化局(下稱文化局)管理縣定古蹟彰化市武德殿,於民國(下同)96年3月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委託民間營運,因營運計畫多次修正,復遭風災受損待修復,訂約逾10年遲未開放營運,經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修復並開放民眾參觀,落實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並節省維護管理費用。
彰化市武德殿建於西元1930年(昭和5年),是日據時代台中州彰化郡從事柔道及劍道活動的武道場所,於96年6月14日經彰化縣政府公告為縣定古蹟,彰化縣審計室於106年10月查核發現,文化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公開招商,於96年3月簽約委託福霖園藝工程有限公司營運管理,因申請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耗時,又廠商營運方向未符民眾期望及建物安全,如主體建築增建廚房及周遭設置市集數量等,致營運計畫多次修正,復於104年遭受蘇迪勒及杜鵑颱風損壞,迄106年10月底止修復改善工程流標3次未完成發包,訂約逾10年迄未開放營運,有待積極辦理,經於107年1月10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文化局已於107年8月10日完成損壞修復,同年10月31日彰化市武德殿之主體建築試營運,開放民眾參觀,舉辦展覽及藝文活動,並於108年3月21日啟用,開放主體建築及提供用餐空間之附屬建築,自107年10月試營運至108年3月底止累計參觀人次1萬699人次,落實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提供民眾遊憩之藝文場所,每年節省維護管理費用153萬元。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文化局
施政主題細項:
文化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