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新園鄉鹽洲國小空氣品質監測站遭颱風侵襲毀損長期未修復,影響監測效能,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拆除重建,定期公布空氣品質狀況

屏東縣鹽洲國小空氣品質監測站建置完成圖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下稱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高屏溪流域河川揚塵事件好發於非汛期,懸浮微粒濃度偏高,而位於高屏溪下游河段鄰近雙園大橋之新園鄉鹽洲國小空氣品質監測站(下稱屏東鹽洲測站)遭颱風吹襲而毀損,長期未修復,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拆除重建,定期公布空氣品質狀況,提供機關作為擬訂防制及改善空氣污染措施之參據,維護民眾健康。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3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石化工業區所在之鄉鎮市區、各級主管機關應選定適當地點,設置空氣品質監測站,定期公布空氣品質狀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下同)83年補助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437萬餘元設置屏東鹽洲測站,該站位於高屏溪下游河段鄰近雙園大橋,除可監測高屏溪河川揚塵事件外,亦負有監控鄰近高雄市林園石化工業區空氣污染物擴散程度之重要任務,每年10月至隔年1月間進入非汛期,因空氣擴散不良情況下,歷年PM10監測濃度居高不下,屏東縣審計室於106年3月查核發現,該測站自105年9月間遭莫蘭蒂颱風吹襲而毀損,迄106年3月15日止仍未修復,經於106年4月28日函請檢討改善。
經屏東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106年7月拆除殘留設施,於同年12月完成重建屏東鹽洲測站,採購決標金額889萬餘元,新測站結合3G行動網路及全球定位系統使用,於107年1月15日完成儀器安裝及測試驗收,並自同年2月1日起執行操作維護,已定期公布各類空氣污染物監測數據,即時為民眾提供當地空氣品質資訊,並作為機關擬訂防制及改善空氣污染措施之參據,維護民眾健康。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