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下稱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澎湖縣政府農漁局(下稱農漁局)為管理農作物農藥殘留風險,執行農作物農藥殘留檢測,惟未依地區銷售特性,適度調整採樣檢驗比率,且部分高產量農作物多年未檢驗,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調整及提升採樣檢驗比率,維護民眾食用安全。
農漁局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下稱農糧署)補助執行蔬果農藥殘留檢測,原則按田間抽驗20%,集(理)貨場、果菜市場等抽驗80%之比率辦理抽檢。民國(下同)105、106年度整體蔬果農藥殘留檢驗數為10、20件,辦理經費為3萬餘元、4萬元。澎湖縣審計室於106年4月查核發現,澎湖地區缺乏集(理)貨場及果菜市場,作物採收後多暫置家中,經簡易整理即送至零售市場銷售,僅生產及零售階段可採樣檢驗,農漁局除辦理田間抽驗外,另以農戶已採收尚未至零售市場之蔬果取代集(理)貨場抽驗。而該局採用化學檢驗法,自採樣至檢驗結果約需10天,對於田間採樣檢驗不合格之蔬果,尚能執行停止採收之管制措施,惟就已採收尚未運至零售市場之蔬果,由於自採收至販售時間較短,未得知檢驗結果前已流入市面販售;又該局對於當地高產量農作物如洋香瓜等,則多年未辦理抽檢,經於106年7月21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澎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農漁局於107年1月12日協調農糧署同意自107年度起,調整澎湖地區田間與集(理)貨場採樣比率分別為70%及30%;另增加農藥殘留檢測經費6萬元加強抽驗洋香瓜、西瓜、芥菜、胡蘿蔔、蘿蔔、絲瓜、落花生、甘藷及食用玉米等高產量農作物,107年度整體蔬果農藥殘留檢測數35件,檢測比率較上一年度增加75%,其中田間採樣比率由20%提升至85.71%,維護民眾食用安全。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第二課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