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下稱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基隆市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柴油車排煙污染稽查管制計畫,持續改善轄內車輛排煙品質,惟未完成排煙檢測之客運車仍多,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加強辦理排煙稽查,落實輔導車輛完成排煙檢測並取得自主管理標章,降低空氣污染負荷。
環保局為推動基隆市空氣污染防制工作,於民國(下同)105年度委外辦理柴油車排煙污染稽查及相關檢測工作,經費729萬餘元,以持續督導客運車業者加入簽署柴油車自主管理方案,促請行駛中之客運車應完成排煙檢測並取得自主管理標章,期能改善車輛排煙品質,降低空氣污染負荷。基隆市審計室於106年3月查核發現,截至105年12月底止,已簽署加入柴油車自主管理措施之車輛共計588輛,其中僅82輛車完成排煙檢測,完檢率約13.95%,稽查及輔導成效未臻理想,經於106年6月9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基隆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自107年度加強未取得自主管理標章車輛之路邊攔檢,107年度稽查492車次,較106年度之277車次,成長1.8倍。另於107年5月與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聯合排煙稽查,函請完檢率欠佳之客運業者落實執行自主管理,持續要求其到站檢測並取得標章。據環保局統計,截至107年12月底止,已簽署加入柴油車自主管理措施之車輛共計627輛,其中541輛已完成排煙檢測並取得標章,完檢率提升至86.28%,已發揮稽查輔導效果,有效改善排煙品質,降低空氣污染負荷。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第二課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