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市有財產出租或委外經營管理,尚有6億餘元應收租金及權利金未收回,影響政府權益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國有財產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臺北市住宅基金、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市場發展基金、都市發展局、交通局、體育處、動物園、公共運輸處、兒童育樂中心、教育局、停車管理工程處、環境保護局。
1010503-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