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辦理關渡自然公園舊貴子坑溪攔污設備操作及維護作業,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水質污染問題,已汰換更新設備改善水質,有效維護生態環境

臺北市關渡自然公園舊貴子坑溪更新噴流曝氣機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動物保護處(下稱動保處)辦理關渡自然公園舊貴子坑溪攔污設備操作及維護作業,無法有效改善保護區水質污染問題,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更新既有曝氣設備,以改善舊貴子坑溪水質,達成維護關渡自然公園生態環境之目標。
臺北市政府前建設局[於民國(下同)96年9月更名為產業發展局]鑑於舊貴子坑溪為流經關渡自然公園內的河流,由於上游產生之垃圾油污或因豪大雨沖刷所挾帶的廢棄物,累積在公園內對生態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於93年耗資1,785萬元設置攔污設備,期舊貴子坑溪水質經攔污及曝氣後,其溶氧量(DO)能達3mg/L以上(水質品質應不得為嚴重污染),以維護關渡自然公園棲地環境,並自99年起將該設備移由動保處管理,每年編列預算(90至105萬餘元不等)辦理該設備委託操作及維護事宜。臺北市審計處於105年5月查核發現,該處104年度委外操作及維護關渡自然公園舊貴子坑溪攔污設備結果,因設備老舊,曝氣效能不佳,溪水經該設備處理後,溶氧量(DO)無法達到目標值3mg/L以上者計有7個月,經於105年7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動保處已於106年11月完成既有曝氣設備汰換更新作業,經委外操作及維護結果,107年度該溪水處理後每月水質檢測溶氧量(DO)達目標值3mg/L以上者計有10個月,有效改善河川水質,達成維護關渡自然公園生態環境之目標。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第三科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施政主題細項: 環境保護、自然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