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下稱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為推動動物傳染病防治,於畜牧場登記管理系統建置全國畜牧場聘用獸醫師資料,惟全國仍有二成以上之畜牧場未於系統登載獸醫師資料,經函請農委會檢討辦理,已輔導增加登載畜牧場之獸醫師資料,並持續督導各市縣政府辦理畜牧場聘置獸醫師之查核及輔導,以落實第一線防疫人力與管理。
依畜牧法第9條規定,畜牧場應置獸醫師或有特約獸醫師,負責畜牧場之畜禽衛生管理,遇有家畜、家禽發病率達百分之十以上時,獸醫師應於24小時內報告當地主管機關。農委會已建置畜牧場登記管理系統,全面列管國內各畜牧場之動物飼養與防疫基本資料。經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截至民國(下同)106年底止,列管之1萬9,080家畜牧場,有4,503家(約23.60%)未登載獸醫師資料,第一線防疫人力不足,不利動物傳染病疫情之通報與管理。經於107年6月函請農委會檢討改善。
嗣經教育農林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截至107年底止,已增加登載獸醫師資料之畜牧場計1,108家,該會並持續督導各市縣政府辦理畜牧場聘置獸醫師之查核及輔導,以落實動物傳染病第一線防疫人力與管理。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第四科
被審核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施政主題細項:
畜牧業、動植物防疫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