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未將建置之圖資納入資訊系統及辦理救災安全演練,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匯併圖資及安全演練,提升救災安全及效能

金門縣消防局辦理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安裝場所救災安全演練
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下稱金門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金門縣政府推動轄內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下稱光電設備),未將建置完成之光電設備圖資納入消防資訊系統及辦理救災安全演練,消防人員恐有感電危害之潛在風險,經促請研謀改善,該府已向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下稱能源局)取得完整圖資清冊,納入消防資訊系統及辦理安全演練,提升救災安全及效能。
光電設備係由太陽能板模組等設備組成,發生火災時,即使供電線路已斷電,仍可能因火災之熱輻射照射太陽能板產生電流,使建築物內部仍存有電力,對消防救災人員產生感電危害。金門縣政府為推動低碳島家園之願景,自民國(下同)104年度起辦理轄內建築物設置光電設備計畫,截至106年底止,已設置完成光電設備54處,裝置容量計4,479.88瓩(公有29處4,208.88瓩,私有25處271瓩)。金門縣審計室於107年4月查核發現,該府未將已建置完成之光電設備建築物圖資清冊等資訊提供消防局納入消防資訊系統,且未辦理相關救災安全演練,對消防人員恐產生感電危害,影響救災安全及效能,經於107年5月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嗣經金門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金門縣政府已於107年6月向能源局取得金門地區設置光電設備之完整建築物圖資清冊計145處,交由消防局於同年8月納入地區消防資訊系統,嗣後將每半年與能源局更新清冊內容,強化救災資訊完整,同年11月訂定「金門縣消防局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安裝場所救災安全演練計畫」,要求轄內5個消防分隊於107年底前辦理安全演練。截至107年12月底止,各消防分隊已優先擇選裝置容量100瓩以上較具規模之場所辦理救災安全演練,合計5場次,共43名消防人員參與,使第一線救災人員瞭解光電設備安裝場所之位置、數量及特性,避免發生感電危害,提升救災安全及效能。
發布單位: 金門縣審計室第一課
被審核機關: 金門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