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溪湖鎮公所(下稱溪湖鎮公所)辦理該鎮第三公墓納骨堂新建計畫,因納骨櫃設置工程一再流標,遲未完成發包,延宕納骨堂啟用時程,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完工啟用,滿足民眾殯葬需求並增裕收入。
溪湖鎮公所為解決該鎮納骨塔位不足問題,規劃新建第三公墓納骨堂,以疏解喪葬需求,計畫總經費9,500萬元(含主體建築工程6,400萬元及納骨櫃設置工程3,100萬元),預定於民國(下同)103年12月底完工啟用。彰化縣審計室於105年10月間查核發現,第三公墓納骨堂主體建築工程業於104年11月21日竣工,惟因納骨櫃設置工程發包預算不足,造成該工程於105年9月至10月間辦理3次招標均無廠商投標,然溪湖鎮公所並未切實檢討流標原因,致延宕納骨堂後續啟用時程,經於105年11月2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溪湖鎮公所於106年1月召開廠商說明會,聽取業者意見,並檢討修正納骨櫃設置工程設計書圖,減作圍牆等工項,已於106年7月6日完成發包,107年4月23日竣工,並於同年8月23日公告第三公墓納骨堂啟用營運,提供骨灰(骸)櫃5,434位及家族櫃26組。截至107年12月底止,計受理民眾申請使用骨灰(骸)櫃599位及家族櫃5組,收取使用管理費3,735萬餘元,滿足民眾殯葬需求並增裕收入。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第三課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