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下稱市政府)接管新板特區通廊系統公益設施,部分空間及設施點交接管已逾1年7個月仍未開放使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訂定利用計畫並辦理相關活動,開放民眾使用,發揮公益回饋精神及增進財產運用效益。
市政府為鼓勵新板特區建商提供建築物部分樓地板面積供公眾使用,訂定相關容積獎勵規定,建商於建構完成後將相關公益設施無償捐贈予市政府。新北市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7年5月查核發現,經濟發展局於105年9月13日完成橋峰大樓3樓公益設施驗收交屋相關程序,並於106年7月11日將該空間移交予衛生局管理維護。惟自105年9月起迄107年4月底止,該空間(面積450.36平方公尺)及相關設施點交接管已逾1年7個月仍無具體利用計畫,且未開放民眾使用,未能達成公益設施回饋社會目的,經於107年6月13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衛生局已積極研擬具體利用計畫,並於107年6月20日訂定完成銀髮產業發展計畫據以實施,提供該公益設施空間作為社會企業、年輕人、高齡者推動銀髮設計相關活動使用。據衛生局統計,截至107年12月底止,已辦理共創設計等9場活動,計2,057人次參與,發揮公益回饋精神及增進財產運用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第四科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及所屬衛生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