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下稱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市政府對於部分非法汽車旅館、非法日租套房業者於網路行銷平臺刊登廣告及檢舉案件未加強稽查,影響民眾選擇合法旅館之權利,經促請嘉義市政府檢討改善,已裁處並公布違規業者,及加強於旅展設攤宣導,以保障民眾住宿安全及業者之公平競爭。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及第55之1條規定,經營旅館業者,除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外,並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營業,未依規定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或民宿者,以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訊息者,處以罰鍰。近年來在網路社群與行動裝置的助力下,加速「共享經濟」之發展,國內日租套房與非法旅館充斥,造成公安意外事件頻傳。嘉義市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6年11月查核發現,嘉義市政府106年度觀光行政業務經費約1,691萬餘元,經以「交通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公布之嘉義市合法旅館業,與網路行銷平臺勾稽結果,間有非法汽車旅館、非法日租套房業者於上開平臺刊登廣告計9家;另106年度屢遭民眾檢舉陳情涉及經營違法民宿案件達21家次,經於107年1月間函請該府檢討改善,並加強清查取締。
嗣經嘉義市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該府自107年4月至10月底止已清查列管非法日租業者38家,並辦理聯合稽查非法日租業者36家次及7家非法汽車旅館,已就違法經營或非法刊登廣告者裁罰14家次,金額181萬元,其中13家非法日租套房業者已歇業或改採月租經營,其餘除持續依該府107年度旅館業管理與輔導工作計畫,輔導業者依「嘉義市都市計畫住宅區旅館設置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申請合法登記外,並行文網路平臺移除非法旅宿廣告,及製作宣導品(旅行收納包)於旅展設攤宣導旅客選擇合法旅宿,另於嘉義市觀光旅遊網公布違法旅宿業者,以保障民眾住宿安全及業者之公平競爭。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第二課
被審核機關:
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休閒觀光、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