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部分學校飲水機汰換進度落後,或未定期檢驗飲水機水質狀況,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補助汰換飲水機,並定期進行水質檢測及設備保養維護,保障師生飲水安全

臺中市南屯區東興國民小學飲水機使用情形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所屬部分學校飲水機汰換進度落後,或未定期進行水質檢測,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補助汰換飲水機,並持續要求學校定期進行水質檢測及設備保養維護,以保障校園師生飲水安全。
教育局為加強國民中、小學飲用水安全管理,於民國(下同)105年度編列預算940萬元,辦理飲水機更新採購作業。臺中市審計處於106年4月查核發現,105年度飲水機逾5年須汰換數量1,133台,實際補助僅580台,尚未完成汰換計553台,比率約48.81%,且部分學校未依契約規定要求保養廠商定期檢驗飲水機水質狀況,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致遭環保單位裁罰,經於106年5月25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107年度針對轄屬國民中、小學調查結果,逾使用年限5年待汰換老舊飲水機共972台,編列預算1,623萬元,補助學校已於107年10月31日全數汰換完成;另為確保校園師生飲用水品質及安全,持續要求所屬學校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督促飲水機保養廠商每月定期進行水質檢測、設備保養維護,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至9月計抽查212所學校飲用水管理情形,其中不合格者3所,已於107年11月20日複查檢驗合格,以維護校園師生飲水安全。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第二科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