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下稱建設局)辦理水銀路燈落日計畫,預計汰換臺中市全區水銀路燈為LED路燈,惟汰換後已完成用電器具契約容量變更之路燈數量未達5成,經函請檢討改善,已積極與台電公司協商,並督促廠商配合提供完整之送審資料,以縮短審查契約容量變更時程,有效提升節省電費之經濟效益及節能減碳效果。
建設局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並落實節能減碳政策,辦理水銀路燈落日計畫,計畫期程自民國(下同)104年3月至105年12月底止,並獲經濟部能源局全額補助7億4,911萬餘元。臺中市審計處於105年11月間查核發現,各工區實際汰換數量計82,478盞,其中已申請用電器具契約容量變更者82,304盞,已完成變更者僅38,075盞,約46.26%,用電器具契約容量變更作業進度落後,影響節省電費效益,經於106年1月1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建設局於106年5月積極與台電公司協商,並督促廠商配合提供完整之送審資料,完成用電器具契約容量變更時程已由1年縮短至4個月,截至107年9月底止,經該局統計各工區實際汰換水銀路燈計92,701盞,完成用電器具契約容量變更92,092盞,完成率已達99.34%;106年2月至107年9月底增加完成契約容量變更54,017盞,節省電費達9,246萬餘元,106年度已減少排碳量約35,251公噸,有效提升節省電費之經濟效益,達成節能減碳效果。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第三科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