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殯葬管理所經管部分公墓土地遭占用,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巡管機制,已訂定巡查處理規範,加強管理並維護公產權益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經管公墓土地遭占用情形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下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殯葬管理所(下稱殯葬管理所)對於經管土地未落實定期巡查檢核及管理維護,部分土地遭占用,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相關作業規範,加強管理並維護公產權益。
新竹市政府殯葬管理所民國(下同)104年度止經管公立公墓總計11處、土地面積92.04公頃。新竹市審計室於104年11月查核發現,該所未定期對經管公墓土地實施巡查及盤點,並製作巡查紀錄掌握經管公墓土地使用狀況,經運用市政府財產管理資訊系統及地政機關地籍資料,篩選該所經管公墓用地之地號,並以新竹市施政統計應用圖台正射影像圖資比對疑似遭占用土地後,於現場實地勘查結果,計有9筆土地、面積4,480.09平方公尺遭占用,經於105年1月15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殯葬管理所已於105年9月20日訂定新竹市殯葬管理所經管市有土地巡查計畫及巡查紀錄表、106年12月12日訂定新竹市殯葬管理所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清查及處理計畫等作業規範,明定每年至少巡查1次,建立被占用清冊及標準處理程序,並列管追繳遭占用土地之使用補償金,強化財產管理機制,維護公產權益。經該所統計截至107年6月底止,應收取補償金137萬餘元,已收繳119萬餘元,其餘辦理分期繳納,或按訴訟程序處理中。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殯葬管理所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