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下稱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下稱警察局)規劃建置錄影監視系統地點,部分犯罪熱區未設置或刑案增加區域未納入評估增設,老舊設備間有故障頻繁或夜間攝錄品質欠佳,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將犯罪熱區及刑案增加區域納入增設地點評估範圍,並陸續更新老舊系統,有助維護治安。
警察局為建構南投縣治安維護體系,於轄區內建置錄影監視系統,自民國(下同)94年至105年10月底止累計建置652組、鏡頭2,164支,經費2億5,419萬餘元。依南投縣政府錄影監視系統設置及管理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錄影監視系統設置應就轄內治安要點縝密分析、研判,並實施現地會勘,規劃於治安要點、交通要衝、重要路口、偏僻巷弄、治安死角等治安、交通及其他公共安全上有需要之公共處所或公眾得出入之處所,擇定重點優先建置監視錄影系統。南投縣審計室於105年11月間比對警察局設置監視系統地點與南投縣內100年至105年6月底之一般刑事案件發生地點,發現部分犯罪熱區未設置錄影監視系統或增設地點未將刑案增加惟無明顯改善區域納入評估,又截至105年10月底止錄影監視系統使用已逾9年以上者,計有145組(占22.24%),因鏡頭未具紅外線攝影功能,致夜間攝錄品質欠佳等情形,經於106年1月6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南投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警察局自106年4月起增設監視錄影系統地點,由分局以南投縣一般刑事案件資料庫,篩選故意殺人、搶奪、強盜、車輛失竊等刑事案件及定位座標,分析犯罪熱區,並納入其轄區刑案總件數進行評估,截至107年9月26日止,已增設17組,37支鏡頭,又陸續更新老舊及未具紅外線攝影功能之監視錄影系統106組,422支鏡頭,有助維護治安。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施政主題細項:
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