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所屬軍事單位辦理採購作業,間有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內容存有重大異常關聯情事,未能及時查證處理,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建立自主檢核機制並加強教育訓練,以防範廠商不法行為

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增訂欄位情形
審計部查核發現,國防部所屬軍事單位辦理採購案件,間有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內容存有重大異常關聯情事,審標人員未能及時查證處理,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於審標階段建立自主檢核機制,且將缺失態樣列為採購實務講習持續宣導,並由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納為後續稽核重點,以防範廠商不法行為。
國防部所屬軍事單位為遂行各項戰備任務,依政府採購法、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等辦理各類工程、財物或勞務之定作、定製及委任,經審計部抽查國防部所屬軍事單位於民國(下同)103年1月至106年6月間辦理39件採購案,合計決標金額2億2,777萬餘元,發現部分軍事單位對於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存有重大異常關聯情事,惟審標人員疏於詳予查證並及時依法處理,且該作業缺失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多年之「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為可預見之高風險項目,亟待研議訂定檢核程序,俾利降低疑似圍標情事發生,經於107年4月11日函請國防部研謀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國防部已於審標階段建立自主檢核機制,在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中增訂「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欄位,於107年7月2日通令全軍參考運用,且將缺失態樣列為採購實務講習持續宣導,並由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納為後續稽核重點,加強稽核監督,以防範廠商不法行為。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國防部所屬軍事單位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