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下稱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澎湖縣離島居民遇有急重症傷病,須層報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同意由臺灣派機至澎湖接運病患赴臺就醫,增加緊急救援時間及醫療風險,經促請澎湖縣政府衛生局檢討改善,已積極爭取醫療救護直升機常駐澎湖,改善緊急醫療服務品質。
澎湖縣離島居民因地理環境限制、醫療設備或醫事人力不足等,造成就醫不便,遇有急重症傷病患,則由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執行後送臺灣救護。澎湖縣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3年7月查核發現,空中緊急後送臺灣救護須依照離島地區緊急空中後送案件標準作業流程,層報衛福部審核通過後,派機由臺灣至澎湖接運赴臺就醫,增加緊急救援時間及患者醫療風險,經於103年12月11日函請澎湖縣政府衛生局檢討改善。
嗣經澎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澎湖縣政府已參採上開建議,並與地方民意代表多年積極爭取,終獲衛福部同意,自107年8月1日於澎湖設置常駐醫療救護直升機,提供緊急救護與安寧返鄉服務。經該府統計截至107年8月底止已完成6次緊急醫療後送及4次安寧返鄉任務,救護時間較駐地前縮短約80分鐘,提升緊急醫療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醫療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