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流浪犬隻人道處理率偏高,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成立認養網站積極辦理犬隻媒合工作,提升收容成效及符合保護動物之目標

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動物收容資訊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下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流浪犬隻人道處理率偏高,尚待建置與業者結盟等多元媒合管道,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成立認養網站積極辦理犬隻媒合工作,提升收容成效,減少人道撲殺。
依動物保護法第12條規定,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市縣主管機關指定場所之動物,經獸醫師檢查患有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嚴重影響環境衛生之動物或其他緊急狀況,嚴重影響人畜健康或公共安全,得予宰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公布自民國(下同)106年2月4日起,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全面停止人道撲殺;政府則必須採行多元認養及改善收容等配套措施,以降低收容所收容壓力,並達到保護動物目標。新竹縣審計室於106年4月查核發現,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103至105年度流浪動物認領養率雖已由54.16%提升至81.67%,惟105年度總收容數1,866隻,人道處理數250隻,人道處理率仍達13.40%,有違農委會保護動物之目標,經於106年4月25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已於106年6月間於新竹縣動物保護資訊網增設寵物認養相關講座及補助專區,積極宣導辦理犬隻認領養媒合作業,期減少人道撲殺。據農委會統計,截至106年12月底,該所認領養率已提升至95.83%,另107年1至6月犬隻總收容數197隻,已辦理認領養計146隻,且無人道撲殺件數,收容成效已提升,並符合保護動物之目標。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施政主題細項: 動植物防疫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