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辦理市地重劃,部分計畫事前規劃欠周或差額地價收繳控管機制不足,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採行改善措施,提升市地重劃效益

新北市土城暫緩發展區土地重劃後一景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辦理市地重劃計畫執行情形,或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未臻嚴謹,或辦理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欠周,致開發期程延宕,且欠繳差額地價案件收繳控管機制不足,經函請查明妥處,已採行改善措施,提升市地重劃開發效益。
前臺北縣政府[民國(下同)99年12月25日改制為新北市政府,下稱市政府]為改善境內居民生活環境,均衡城鄉發展,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完成之開發區計有新莊頭前等18個市地重劃區,新北市政府100年度賡續辦理三重二重疏洪道兩側附近地區等3個市地重劃區計畫。新北市審計處於100年11月查核發現,市政府辦理部分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未臻嚴謹,迭次辦理變更設計,未能適時達成預期開發效益;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欠周,年年編列鉅額重劃預算無法執行,影響開發期程;截至101年7月底止尚有差額地價835萬餘元未積極催繳及移送強制執行,損及政府權益,經於101年10月31日函請查明妥處。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市政府為減少開發案規劃與執行面落差,開發單位自102年起於都市計畫或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即加入討論;又城鄉發展局與地政局等相關單位已定期召開期程確認研商會,俾都市計畫變更與重大建設開發相輔相成,降低開發案預算無法執行情事;並已加強催收差額地價及移送強制執行。其中三重二重疏洪道兩側附近地區及土城暫緩發展區及附近地區等2市地重劃計畫,已分別於103年12月及105年5月完成工程驗收,陸續辦理抵費地標售,開發盈餘計41億餘元增裕市庫收入;另截至107年6月底止,已收回差額地價707萬餘元,提升市地重劃開發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地政、營建、都市發展、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