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部分行政區尚無設置日間照顧中心,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增設照顧服務據點,發揮在地化及社區化照顧服務功能,落實老人福利政策

臺中市日間照顧中心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下稱社會局)辦理臺中市日間照顧服務,部分行政區尚無日間照顧服務中心據點,可服務人數比率尚待提升,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增設服務據點,發揮在地化及社區化照顧服務功能,落實老人福利政策。
社會局為因應高齡化社會長者照顧之需求,並落實老人福利政策,佈建臺中市一區一日間照顧中心之服務據點,提供老人社會參與機會,進而促進與社會互動,民國(下同)105年度核定總經費6,773萬餘元,補助辦理日間照顧服務。臺中市審計處於105年10月查核發現,截至105年9月底止臺中市老人人口數29萬餘人,已於16個行政區設置日間照顧中心據點18處,可服務人數僅約540人,惟仍有13個行政區尚無設置日間照顧服務據點,可服務人數尚待提升,經於105年11月25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社會局自106年1月至107年6月底止,除於已設有日間照顧中心之行政區增設22處據點外,另於老人人口數較多之太平、潭子、烏日、龍井、梧棲、外埔、東區等7個行政區新設11處據點,共計51處服務據點,可服務人數提高約1,530人,據點設置增幅比率及可服務人數比率高達283.33%,餘6個行政區已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或居家式服務,並持續與衛政單位協力推動設置日間照顧服務據點,俾因應長者人口日益增加之長照需求,發揮在地化及社區化照顧服務功能,落實老人福利政策。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