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公所辦理行政暨圖書館大樓興建工程,未於事前妥為規劃,致採購預算不足,減項辦理發包,並於施工期間辦理變更設計,耽延啟用期程,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完工並對外開放使用,發揮建設效益

桃園市大園區行政暨圖書館大樓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下稱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前桃園縣大園鄉公所[於民國(下同)103年12月25日改制為區公所,下稱大園區公所]興建行政暨圖書館大樓,惟未於事前妥為規劃及考量工程界面銜接與使用安全,致採購預算不足,減項辦理發包,並於施工期間辦理變更設計,耽延預定啟用期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工並對外開放使用,提升行政辦公及民眾使用圖書館環境品質。
大園區公所為改善辦公環境及提升該鄉圖書館閱覽與館藏空間,規劃拆除該公所後棟建築物,興建行政暨圖書館大樓,為地下2層、地上6層之建築物,總經費2億5,248萬餘元,於103年9月2日決標,金額2億2,568萬餘元,1至3樓為行政辦公空間,4至6樓為圖書館藏書與閱覽室等使用,預定於105年10月31日竣工。桃園市審計處於104年6月及105年5月查核發現,大園區公所未妥為規劃,致採購預算不足,歷經3次招標流標後,辦理減項發包,將室內裝修工程另案招標,且於開工後始考量與前棟辦公大樓界面銜接及使用安全,辦理變更設計展延7個月工期,影響整體完工期程,截至104年5月底止,施工已達6個月,實際工程進度僅6.91%,另迄至104年底,工程已使用一半工期,實際工程進度仍僅22.74%,延宕啟用期程,經分別於104年7月15日及105年6月1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桃園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大園區公所除召開趕工會議控管主體工程施工進度外,另協調裝修工程廠商參與施工會議,提前於105年6月進場施工,並與主體工程同時於106年9月完工,107年3月完成驗收,相關課室已於107年5月底陸續遷入辦公,並積極協調桃園市立圖書館大園分館進駐,於107年6月26日對外開放使用,有助改善辦公空間及提升民眾使用圖書館與閱覽環境品質。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桃園市大園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