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辦理旭光高中新建科學館工程整體計畫進度落後,延宕啟用期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驗收並交付學校使用,營造優質教育環境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科學館
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下稱南投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南投縣政府辦理旭光高中新建科學館工程,因未積極督促設計廠商申辦建造執照等因素,肇致整體計畫進度落後,延宕科學館啟用期程,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成驗收並交付旭光高中使用,營造優質教育環境。
南投縣政府為建立創造、探索及有活力之科學教育環境,於民國(下同)103年獲教育部補助辦理旭光高中科學館工程,計畫經費8,864萬元,規劃興建5層科學館一棟,總樓地板面積3,307.63平方公尺,原預定於104年12月完成驗收並交付學校使用。南投縣審計室於106年6月查核發現,該府未積極督促設計廠商申辦建造執照,及工程預算書編列不符市場行情,致工程採購一再流標,工程於104年12月31日始開工,且施工期間因設計欠周辦理變更設計而展延工期,遲至106年6月16日始竣工,較計畫預定完成期程延宕1年5個月餘,又竣工後因無障礙設施欠完善,未能取得使用執照,肇致無法完成驗收,整體計畫進度落後,延宕科學館啟用期程,經於106年8月8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南投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南投縣政府已加強履約督導作業,並督促施工廠商改善無障礙設施,於107年1月31日取得使用執照,驗收階段並再督促施工廠商改善施工品質缺失,已於107年5月30日驗收合格並交付旭光高中使用,營造優質教育環境。
發布單位: 南投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南投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教育、公有財產、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