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酒類追蹤查驗機制未臻周妥,經審計部促請財政部檢討改善,已增訂強化改進措施,以加強追蹤管理成效,維護酒品認證品質與形象,保障消費者權益

優質酒類認證標誌
審計部調查發現,間有通過優質酒類認證廠商涉嫌產製劣質調和酒,混淆消費者視聽等情事,優質酒類相關追蹤查驗機制未臻周妥,經促請財政部檢討改善。該部已增訂強化改進措施,以加強追蹤管理成效,維護酒品認證品質與形象,保障消費者權益。
財政部為提升國內產製酒品之品質,維護國人飲酒健康,自民國(下同)92年起推動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訂定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作業要點及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追蹤管理要點等規定,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與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下稱執行機構)分別辦理審查、輔導認證,及追蹤查驗等管理作業。經審計部調查發現,〇〇製酒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產製之「精撰101紅高粱(酒精度48、0.3公升)」於94年間通過優質酒類認證後,執行機構定期辦理追蹤查驗,依查驗報告所載,歷年來已完成50餘次追蹤查驗,缺失事項均已改善,且酒品抽驗結果均合格。惟該公司卻於106年4月間遭檢警查獲涉嫌以食用酒精混摻香料產製「精撰101紅高粱」系列等多款酒品,佯稱自然發酵或蒸餾之高級酒對外販售。經查扣之問題市售酒品檢驗結果,研判係由人工添加香料成分所調製,被依涉及違反刑法詐欺得利及商品虛偽標示等罪嫌提起公訴,損害酒類認證制度之形象,亦凸顯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廠線追蹤查驗機制未臻周妥,經審計部於106年6月7日函請財政部研謀改善。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財政部業於106年8月18日修正財政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追蹤管理要點,增訂強化追蹤管理及製酒原料溯源管理等機制,以維護酒品認證品質與形象,保障消費者權益。
發布單位: 第三廳
被審核機關: 財政部
施政主題細項: 產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