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運用建築資訊建模(BIM)技術於公共工程,欠缺技術服務費用編列基準,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採取相關改進措施,並運用於其他新建工程,提升導入技術之效益

新北市中和國民運動中心BIM模型分析圖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新北市政府運用建築資訊建模(下稱BIM)技術於公共工程,以強化營建管理作業,惟存有BIM技術服務費用欠缺編列基準與模型建構及送審落後於實際施工進度等情事,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建置具參考價值案件技術服務費用統計資料供所屬機關下載使用,並運用於其他新建工程,提升導入BIM技術之效益。
新北市政府為強化公共建設之各項管理作業,自民國(下同)99年起開始規劃將BIM技術導入公共建設,截至104年12月底止,該府所屬各機關發包預算金額逾5千萬元之公共工程導入BIM技術者,計有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北市政府土城及中和國民運動中心興建統包工程」等19件,總發包預算243億7,890萬餘元,編列導入BIM技術服務費用計1億2,401萬餘元。新北市審計處於104年8月查核發現,BIM技術服務費用欠缺編列基準;模型元件所記錄之工程資訊未臻詳盡或有錯漏,限縮完工後維護管理之應用;未善用BIM模型計算工程材料數量,不利預算與工程材料使用控管;BIM模型建構及送審落後於實際施工進度,減損運用效益等情事,經於104年10月5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結果,新北市政府已於105年間改正執行缺失及研議BIM技術服務費用編列機制,且於107年4月在該府採購處網站建置具參考價值統計資料供所屬機關下載使用;已補充或修正模型元件之工程資料,完整記錄工程全生命週期資訊;善用模型產出主要工項數量功能,強化預算編列及施工材料數量之檢核;加速模型建構效率,加強工程施工中結構及機電等相關整合作業等,並運用於汐止及樹林國民運動中心等新建工程,提升導入BIM技術之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