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下稱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為解決水銀路燈耗電及汞污染等問題,爭取經費汰換為LED路燈,惟間有衍生光害,干擾農作物生長週期,或影響民眾生活品質及用路人安全,經函請研謀改善,已加裝遮光罩及調整光線角度,降低對農作物生長環境之干擾,並維護民眾生活品質及用路人安全。
嘉義縣政府為解決轄內水銀路燈耗電及汞污染等問題,分別於民國(下同)104年及106年間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並獲補助經費計5億2,189萬餘元,汰換水銀路燈為LED路燈計68,751盞。嘉義縣審計室於106年1月及5月查核發現,間有因LED路燈亮度較高,衍生光害問題,屢遭民眾陳訴干擾農作物生長週期,影響農民收入,或生活(睡眠)品質,致部分民眾以紙箱或飼料袋遮蔽LED路燈光源,影響用路人安全,經分別於106年1月及7月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自106年3月至107年3月底止,嘉義縣政府已將自行勘查及各鄉鎮市公所通報衍生光害問題之LED路燈,分別加裝遮光罩或調整光線角度計2,700盞,以降低對農作物生長環境之干擾,並維護民眾生活品質及用路人安全。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嘉義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環境保護、地方自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