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107-14 臺南市柳營區小腳腿多功能活動中心興建計畫執行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NAO-107-14臺南市柳營區小腳腿多功能活動中心興建計畫執行情形
前臺南縣柳營鄉公所〔民國(下同)99年12月25日縣市合併升格後,改制為臺南市柳營區公所〕為社區活動再造及景觀文化保存價值,營造社區居民的參與和認同,於88年4月興建地下1層、地上4層之小腳腿活動中心(經費2,227萬餘元),嗣後陸續於90至101年間增設電梯、續建內部設施、2樓修繕等8件工程(經費3,065萬餘元),合計花費5,293萬餘元,惟其中地下室及2、3樓等空間長期閒置未用。經臺南市審計處辦理專案調查結果,核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爰依行為時審計法第69條規定函請臺南市市長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柳營區公所於103至104年間辦理內部空間整修後,地下室作為發電機室、消防機械室及倉庫使用;2樓作為老人日間照顧中心,於105年12月進駐使用;3樓作為圖書室、桌球室及哺乳室,於104年9月開放供民眾使用。經內政部確認已達活化標準,並經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於106年7月同意解除列管,已發揮公產應有效益。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