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部分學校位處一般刑案發生熱點範圍,惟校園四周之監視系統間有不堪使用或故障情事,未積極向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申請經費即時修復,影響師生及校園活動民眾之安全,經函請教育局檢討改善,已輔導學校完成監視系統更新及修復,強化安全防護系統並對近期發生校園遭入侵之學校優先補助,提升校園安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為協助各地方政府有效強化學校校園安全機制,訂定執行強化校園安全防護工作經費申請暨審查作業實施計畫,於民國(下同)105年度補助臺南市128所學校1,814萬餘元。教育局為保障學童安全及就學權益,訂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度補助所屬各級公立學校校園監視系統等校園安全設備計畫,提供強化校園安全機制相關補助經費,確保設備系統保持正常運作,於105年度補助臺南市170所學校2,000萬餘元。臺南市審計處於106年3月查核發現,臺南市立各級學校截至105年底止,校園為部分圍牆或無圍牆等半開放式或開放式者計有158所學校,占全部學校數58.30%,經與內政部警政署「受理報案e化平臺作業系統」之一般刑案發生地點資料,運用地理資訊系統軟體比對週遭500公尺熱點內之校園,計有100所學校,據各該學校查填監視系統完善情形,其中20所學校監視系統間有不堪使用或故障情事,並未即時修復或積極申請補助經費改善校園警監系統,影響校園師生及校園活動民眾安全,經於106年5月函請教育局檢討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教育局已於106年9月輔導學校積極提報申請補助執行強化校園安全防護工作計畫相關經費,上開監視系統不堪使用或故障之學校,已耗資337萬餘元於106年底完成更新並修復損壞之監視器,該局並過濾校園安全通報系統,對近期發生遭入侵校園事件之學校優先提報申請補助經費,以強化安全防護系統,提升校園安全。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