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離島居民對外交通不便,多附搭漁船載運客貨,經審計機關促請澎湖縣政府檢討改善,已提供合法交通船及固定航班,改善離島交通運輸問題,維護民眾搭乘安全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交通船班表

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下稱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澎湖縣望安鄉花嶼及南方四島等,因交通船航班不足或無固定交通船航班,居民多附搭漁船載運客貨,恐有搭乘安全疑慮,經促請澎湖縣政府檢討改進,已提供馬公至花嶼每日航班及馬公至南方四島每周3航班,改善離島交通運輸問題,維護民眾搭乘安全。 澎湖縣望安鄉二、三級離島交通,花嶼至馬公每周僅3航班,南方四島[西嶼坪嶼、東嶼坪嶼及東吉嶼、西吉嶼(為無人島嶼)]並無固定船班往返馬公,民眾如有載送民生物資、醫療、返鄉、節慶活動等需求,需向鄉公所申請航線,因對外交通不便,居民多附搭漁船以載運客貨。澎湖縣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6年10月查核發現,104至106年7月底止,澎湖縣18處漁港安檢所登載附搭漁船出港人次計8,832人次,其中東嶼坪嶼出港1,658人次,花嶼出港1,520人次,東吉嶼出港391人次,因漁船配置係為漁業作業而設計,與搭載客貨的船舶船體構造、安全設備、載客艙室、船員資格與配額等,均存有極大差異,附搭漁船載運客貨,恐有安全疑慮,經於106年11月24日函請澎湖縣政府檢討改善。 嗣經澎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澎湖縣政府已自107年1月1日起每年補助望安鄉公所1,400萬元,委託民間業者提供合法航行運具及固定航班,馬公至花嶼航線每日2航次,馬公至南方四島每週一、三、五各1航次,改善離島海上交通運輸問題,維護民眾搭乘安全。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