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區龍華國小舊校區位於市區精華地段,遷校後土地閒置多年未能有效利用,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土地開發案之決標,發揮公產實益

高雄市龍華國民小學舊校區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下稱高雄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高雄市鼓山區龍華國民小學於民國(下同)98年6月遷校,舊校區未充分利用,經促請檢討改進,已積極辦理土地地上權標租,提供民間企業開發利用,發揮公產使用效能。
高雄市鼓山區龍華國民小學舊校區(面積38,466平方公尺,約11,636坪,107年1月公告現值48億827萬餘元),位處美術館凹子底新興社區,因原有校舍老舊,高雄市政府為辦理更新都市計畫活化土地,於鄰近區域另規劃興建新校舍,並於98年6月完成遷校。高雄市審計處於102年4月間查核發現,舊校區位於捷運紅線與高雄市環狀輕軌交會處,為重要之交通樞紐且處市區精華地段,惟僅部分校舍供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及高雄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等單位暫時進駐使用,北側操場開放供民眾運動,且該府都市計畫委員會遲至102年3月始審議通過變更為商業區,距遷校已逾3年,舊校區受土地用途限制未能充分有效利用,經分別於102年6月6日、104年6月17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高雄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高雄市政府於104年12月、105年9月分別辦理2次捷運凹子底站旁商業區開發案(即龍華國小舊校區土地設定地上權)招標,惟未能標脫,嗣經107年3月第3次招標,以權利金78億780萬元決標(設定地上權70年,權利金於107年起之11年內分6期繳交),有效利用公有土地,發揮公產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高雄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公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