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下稱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宜蘭縣三星鄉公所(下稱三星鄉公所)推動三星米產地證明標章認證,惟認證產品市場抽驗次數偏低,且未於網站公告認證農戶名稱及標章編號,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增加認證產品市場抽驗次數,及完成認證標章查詢資訊,健全在地良質米認證管理制度。
三星鄉公所為推動在地有機農業,於民國(下同)99年9月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通過三星米產地證明標章,並於100年耗費250萬元購置檢驗設備,設立三星米認證中心,以建構三星鄉良質米產地證明標章制度。宜蘭縣審計室於106年3月查核發現,三星鄉公所105年核定使用三星米標章農戶50戶,惟僅於市場抽驗1家農戶認證產品,抽驗次數偏低,且均未於網站公告三星米認證農戶名稱及標章編號,經於106年9月15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宜蘭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三星鄉公所已於106年9月訂定三星米認證業務執行改善計畫,於稻穀收割完成後每2至3個月進行抽驗作業,每年預計3次,每次抽驗戶數為8戶以上,抽查比率超過50%。據三星鄉公所統計,自106年9月至107年3月底止,已辦理3次市場抽驗,計抽驗三星米認證農戶27戶,並於106年10月在公所網站公告三星米認證標章查詢農戶名稱、檢驗名冊等資訊,健全在地良質米認證管理制度。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宜蘭縣三星鄉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