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為解決後庄地區水患問題,擬具「嘉義市後庄地區防災滯洪池環境營造計畫」,於後庄直排一下游低窪區域,設置防災滯洪池,並加以綠美化,創造颱洪期間洪水滯流之緩衝區,兼具都市休閒與景觀美學的自然調和型滯洪環境。惟因該府於工程發包前未覈實辦理地質調查,實際開挖發現地底遭掩埋營建廢棄物及垃圾,而變更設計減作滯洪池辦理竣工致無法發揮滯洪排水應有效益。審計機關職司財務效能之考核,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為瞭解該工程計畫執行情形,規劃辦理專案調查結果,經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規定函請嘉義市市長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嗣經嘉義市政府研提改善措施,已重新發包清除工地地底垃圾並續予開挖完成滯洪設施,有助洪水期間直排水量轉折滯留該紓緩區,有效發揮滯洪功能,降低淹水災情,保障當地居民之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內政部及嘉義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營建、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