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就業導向之產業學院專班,惟餐旅及觀光休閒等領域比率超過5成,高於對應之產業人力需求,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修正補助要點,加強培育政府五大創新產業人力

106年度產業學院計畫申請說明會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下稱教育農林審計處)查核發現,教育部103至105學年度持續補助技專校院開設就業導向之產業學院專班,惟其中餐旅及觀光休閒、商管及文創設計等2領域比率超過5成,高於對應之產業人力需求,經促請研謀改善,已修正「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自106學年度起加強培育政府五大創新產業人力。
教育部為建構企業參與人才培育之主動性,針對業界具體人力需求,以就業為導向,自102學年度起補助技專校院開設產業學院專班,培育具有實作力及就業力之優質專業人才為業界所用。教育農林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6年2月間查核發現,該部103至105學年度持續補助技專校院開設產業學院專班計977班,包括:精密機械與光機電、電力電子及資通訊、環境工程及化工材料、生技醫護及農業、餐旅及觀光休閒、商管及文創設計等6領域,其中屬餐旅及觀光休閒、商管及文創設計等2領域者計535班,比率54.76%。鑑於現行技專校院服務業(尤其為餐旅、觀光領域)人才培育數量已高於對應之產業人力需求,允應加強培育人才技術不足產業人力,經於106年4月函請該部研謀改善。
嗣經教育農林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教育部於106年5月8日修正「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產業學院申請之對焦產業應以政府創新產業或人才短缺產業(不包括觀光、餐旅相關領域)為原則。自106學年度起不再補助學校開設餐旅、觀光領域產業學院專班,並加強培育政府五大創新產業(智慧機械、亞洲矽谷、生技醫藥、綠能科技、國防產業)人力。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部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