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下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政府辦理道路鋪面劃線工程案件標線施工規範之抗滑係數(BPN)有兩種標準,致各路面標線防滑效果不一,影響車輛行駛安全,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全面提升劃線抗滑係數規範,保障民眾行車安全。
新竹市政府為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持續推動道路平整政策,提升標線抗滑係數降低車輛打滑風險,以維護行車安全,該府民國(下同)104至106年度共計編列預算5億5,670萬元辦理道路平整改善工程。新竹市審計室於106年10月間查核發現,該府106年第1至3季辦理14件道路鋪面相關工程,其中僅4件(約3成)案件標線施工規範之抗滑係數規定為55BPN以上,餘皆為45BPN,致各路面標線防滑效果不一,影響行車安全,經於106年11月21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新竹市政府已於106年11月27日函請所屬各機關單位學校,道路標線施工規範抗滑係數均提升至55BPN以上,107年度道路標線相關工程施工規範已全面更新適用,保障民眾行車安全。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