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所屬6家老人福利機構於照顧服務人力委外及滿意度調查做法存有差異,經審計部促請研謀改善,已強化相關作業機制

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
衛生福利部所屬老人福利機構計有北區、中區、南區、東區、澎湖老人之家及彰化老人養護中心等6機構,經審計部查核發現,該6機構關於照顧服務員(下稱照服員)及護理人員等照顧服務人力委外契約條文內容及滿意度調查做法各異,互有不同,致實際執行時寬嚴有別,難以相互比較評核。經函請檢討改善,該部已研擬一致性參考原則,強化相關作業機制。
衛生福利部所屬老人福利機構因中央政府組織員額精簡,不足部分之照服員及護理人員等人力僅能以勞務採購委外方式補足,經審計部民國(下同)106年查核發現,各老人福利機構辦理照顧服務人力委外採購作業,契約文件就照服員之技術考(督)核、廠商參加工作(業務)檢討會、缺班與遲到早退之處理等規定,內容互異,寬嚴不一;另該6機構為確保住民得到整體性之服務,每年均辦理滿意度調查,惟相關問項設計、滿意度計算方式、訪員組成及辦理方式等,亦各有不同,難以相互比較評核,欠缺參考價值,經函請衛生福利部通盤檢討改善。
案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衛生福利部業於106年9月15日召開「部屬老人福利機構滿意度調查辦理情形及一致性參考原則討論會議」,針對不同照顧服務人力(如照服員及護理人員等)擬訂契約內容一致性參考原則,另針對問卷設計、調查及統計方法等做法建立原則及共識,並於106年11月1日函請各部屬老人福利機構將前開原則納入相關作業辦理,已強化部屬老人福利機構之照顧服務人力委外及滿意度調查作業機制,期能提升機構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衛生福利部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